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曹建明与网媒座谈:既要“面对面”又要“键对键”

2014年07月23日 09:5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召开部分中央新闻网站、商业网站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新媒体时代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座谈会并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要求,既要强化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交往联系,又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逐步增强“键对键”的沟通宣传,真诚接受舆论监督,实现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

  在座谈会开始前,曹建明与各网站负责人一一握手问候,亲切愉快交流,感谢他们在百忙之中专门来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介绍了最高检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就检察机关如何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作了讲话。与会的各网站负责人结合从事网络宣传和网络运营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围绕检察机关加强与网络媒体沟通合作、完善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增强网络新闻宣传效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说,长期以来,广大网络媒体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优势,对检察工作作了大量生动形象报道,唱响了检察好声音,传递了法治正能量,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大家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坦诚深入精辟独到,这既是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我们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将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

  曹建明指出,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网络作为各种利益诉求汇聚的重要平台和影响社会舆论的重要力量,在关注社会热点、通达社情民意、引导公众情绪、加强舆论监督、弘扬社会正气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检察工作而言,网络媒体是人民群众了解检察、认知检察的重要渠道;是检察机关把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找准法律监督着力点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是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的重要平台;还是检察机关正面发声、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发挥网络媒体对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的重要促进作用,努力汇聚法律监督和网络媒体舆论监督正能量,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优势互补,更好地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曹建明强调,检察权的规范行使离不开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主动接受网络媒体监督的理念,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和坚决整改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加强队伍管理,促进检察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不断争取网络媒体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以开放、坦诚、自信的态度面对网络媒体,克服害怕、抵触的心理,摒弃躲避、推诿的做法,积极主动地为网络媒体提供信息支持、创造有利条件。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着力推进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努力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要将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打造成网民了解检察机关重大信息的首选窗口,继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为网络媒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创造条件。要更加主动地构建与网络媒体沟通互动平台,形成长期稳固的联系协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增加理解互信。

  曹建明希望,广大网络媒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支持帮助检察机关加快“两微一端”建设,加大对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促进检察机关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在网络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最高检副检察长李如林、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出席座谈会。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凤凰网、百度、天涯社区等网站负责人,以及最高检机关部分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记者 卢俊宇)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