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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编造“10个孩子丢失”网络谣言被拘10天

2014年07月23日 14:09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今天周口市被偷了8个孩子,商水也丢了两个,有一陌生人刚把孩子迷晕,幸好被老师发现……”

  这样的信息在周口市民微信朋友圈中发酵,引起很多市民恐慌。

  周口市公安局发现这一谣言后,在第一时间进行辟谣。而造谣者也付出了代价——被行政拘留10天。

  身边的事儿

  7月12日,在周口市民微信好友圈中,大量转载这样一条信息:“今天周口市被偷了8个孩子,商水也丢了两个,有一陌生人刚把孩子迷晕,幸好被老师发现,偷孩子的两个人被抓了起来,现关在七一路派出所。据他们交代,这次他们这个团伙派周口200多人,专偷7岁以上的孩子,可能是要人的器官,比如肾脏什么的,提醒父母在暑假期间看好孩子。”

  一些市民和家长看到这一信息后,多数感到非常震惊,有的进行转发提醒别人。“由于该信息的内容有真实地点,所以有不少市民信以为真。”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民警说。

  “我看到这个信息后感觉太吓人了,带孩子时都高度紧张,心里没有一点安全感。”周口市民孟女士说,“我朋友也吓得不敢让她的孩子出门,害怕出事。”“大部分家长对这条信息特别重视,因为他们宁可信其有。”民警说。

  不过,看到这条信息后,一些市民拨打110询问情况,从而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

  周口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在“平安周口”微博平台上进行辟谣。同时,民警通过两天两夜的侦查,发现该条信息始发者为孔某,遂将孔某抓获。目前,孔某已被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严某等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

  反思

  当民警找到孔某时,孔某一脸迷茫。在明白自己为什么被抓后,孔某承认了自己编造谣言的违法事实。7月11日晚上,孔某在家玩微信时,看到一条信息,内容是:“今天上海市被偷了8个孩子,临平也丢了两个孩子,有一个陌生人刚把孩子迷晕,幸好被老师发现,偷孩子的两个人被抓起来了,现在关在宝山区署地派出所,根据他们交代,这一次他们这个团伙派菏泽200多人,专偷7岁以上的孩子,可能是要人体器官,比如肾脏什么的,在微信发一下,提醒各位父母,暑假将至,时间很长,孩子贪玩,暑假期间请看好自己的宝贝儿。”

  孔某刚玩微信,他也想得到微信朋友圈其他人的关注,就突发奇想,对这条信息进行重新编辑,把当中外地的地名和单位名称换成了周口、商水、七一路派出所等,发到微信朋友圈里。

  现在,已被行政拘留的孔某对自己编造谣言的行为后悔不已。

  孔某说,当时他发信息时并未多想。第二天,他感觉自己发捏造的信息有点不妥,又将所发的信息删除。他没想到,他朋友圈里的朋友转发了这条信息,而且迅速引发大量转发,“当警察找到我时,我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

  “我现在非常后悔,要是知道编造谣言能引发大家的恐慌,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发。”记者采访时,孔某告诫广大市民:“希望广大市民以我为戒,千万不要像我一样编造谣言,也不要在网上信谣、传谣。”

  提醒

  据民警介绍,时下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人喜欢遇事后在网上发发牢骚,但是编造传播可能引起社会恐慌的事实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是要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市民面对谣言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偏听偏信,盲目跟风,更不要进行传播,以免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

  周口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公安机关对此将依法查处,绝不会对网上谣言听之任之,坐视不管。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河南法制报 记者程玉成通讯员郁发顺毛俊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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