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感情”需要限权的笼子矫正
7月21日,广州市纪委举行定期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对于近期高频出现的“通奸”一词进行了解读,直言以通奸为代表的“错位的感情”是不少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催化剂,是案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7月22日《新快报》)
对那些落马的官员来说,在自私地尽情享受婚外鱼水之欢的同时,却深深破坏了自己家庭和对方家庭的幸福感和完整性,当然也可以称为感情上的“错位”,然而,此类别具一格的不伦之恋,看似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实质却是权色之间的另类交易。对这种感情色彩单薄而交易味道刺鼻的扭曲男女关系,如果说官员们是在感情上产生“错位”,毋宁说他们是在个人权力上产生“错位”,因为手中公权的失控而膨胀了私欲。
算起来,贪污受贿和红袖添香之间确有关联,而且有着必然的联系,缘由并不复杂。公务员工资并不高,拿工资去“包养”是不可能的,因为维持这种奢靡的生活需要大量的金钱,没钱怎么办?自然就会用手中的权力去搞钱。通常,贪官与美女的关系,当然不是才子佳人的浪漫爱情,只是基于利益交换的利害关系。贪官坐拥权势和金钱而垂涎美色,美女们则垂涎金钱和权势带来的种种便利。在这种交换关系中,美女们仅仅是官员们把玩的对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所以才有“情妇纪录”的不断被打破。她们没有资格和条件去左右官员们的行为,更谈不上“祸害”。
贪官们之所以放纵了贪欲而滑入犯罪的深渊,既是人性弱点的驱动,更是权力创造了条件——公权失控而“错位”成私利。换言之,不是任何人想贪财色就能贪到的,有权力才有机会。
杜绝官员通奸等不道德现象,正如梅河清提出的建议,“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我们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需要对行政权力的使用进行法纪的严格约束,把政府权力部门的机关权力压缩到最小化,把领导干部的个人权力压缩到最小化,把一切行政作为严格纳入法治的框架下运作,把“批准”、“同意”的自由量裁权最小化。在领导干部没有权力寻租空间的前提下,即使少数官员被财色的贪欲折磨得百爪挠心,谁乐意摧眉折腰去讨好他们呢?手中没有失控的权力,不管官员们内心贪婪还是淡泊,远离私欲的诱惑都将是他们不得不尊重的“无情”现实。(许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