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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崔永元法庭论剑 互相举证侵犯对方名誉权

2014年07月23日 17:4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3年9月起,方舟子和崔永元就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展开网络争论,两人微博的粉丝团不断壮大,方粉和崔粉各有立场,除了转发,还有互相谩骂。同时,两位主角争论的攻击性越来越强。今天,双方在北京海淀法院法庭论剑,与其说论战升级,不如说,双方再次回归理性。

  一场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争论如何演变成了互相攻击的微博大战呢?他们认为对方的哪些言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方舟子和崔永元都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删除微博、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方舟子向崔永元索赔32万多元,崔永元反诉索赔67万多元。此次法庭交锋方舟子和崔永元本人均未到庭,各有两位律师分别作为主诉和反诉的代理人出庭应战。庭审进行的远没有在微博上论战痛快,因为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以上午从9点半到12点10分,以及下午两点继续开庭后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举证质证。本诉原告方舟子一方首先向法庭提交了五组证据,代理律师李国华:

  李国华:经初步整理,发现被告崔永元自2013年11月15日起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信息攻击原告,其中有“我不认为这些钱都是肘子嗑普骗来的,肯定还有其它的骗法”、“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最脏,坑蒙拐骗都干过,可它是三无人员脸皮又奇厚”、“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一边在网上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骗子”、“流氓”等大量明显侮辱、诽谤原告的内容。

  方舟子认为,崔永元发表的涉案微博,要么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肆无忌惮的恶意诽谤,要么是恶毒的公然侮辱,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崔永元答辩认为,自己的言论不构成侵权。代理律师岳运生:

  岳运生:涉诉微博中有关事实描述的内容基本真实,均有相应的依据支持,不构成诽谤;“流氓”、“骗子”等意见表达用语均针对方是民的某些特定的行为,有事实上的依据,该用语在网络语言环境下,尚达不到侮辱方是民人格尊严的程度,方是民亦经常使用该类用语评价他人。故,无论是事实描述还是意见表达,涉诉微博均不侵犯方是民的名誉权。

  崔永元反诉中出示四组证据证明方舟子侵犯自己名誉权,包括8个方面,认为方舟子污蔑自己发起的公益项目“给孩子加个菜”,说是“一帮骗子搞慈善”;污蔑自己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崔永元公益基金提取2000万管理费;污蔑自己的“小崔考察转基因”纪录片使用“职业托儿”、以交易手段在“中美电影节”中获奖、动用关系操纵腾讯微博、称崔永元不配在大学任教、为某品牌有机奶粉代言,还有其他一些例如“下作”、“伪君子”、“疯狗”、“杂交的奇葩”等言论。这些言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尽管此次诉讼的事由是侵害名誉权,但是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的争论是事发原因和论战转为骂战围绕的核心。崔永元再次表明自己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的观点。代理律师张移:

  张移:崔永元质疑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行使公民言论自由的行为,其初衷包含以下两方面,一是主张在转基因食品尚未被证明安全无害的前提下,不能让其成为老百姓的主粮食品;二是转基金食品进入食品链后,有关机构至少要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另外,崔永元反对打着“科学”旗号,武断的宣称转基因食品绝对无危害,同时反对以泼脏水的方式对质疑者实施人身攻击。

  目前庭审还在继续,就双方微博言论中的一些词汇的含义,以及是否具有污蔑、侮辱的性质发表意见。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公众,在我们掌握了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工具,有了自己的话语权之后,言辞还是要谨慎,避免人身攻击,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央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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