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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经信委原处长杨学收受企业贿赂300万 被判11年

2014年07月24日 09:4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因收受贿赂共计299万余元,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处原处长杨学终审获刑11年。杨学受贿所依仗的权力,来自省内发展平板显示产业财政扶持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审核权。五名行贿者的行贿额从30万元到119万元不等,而他们申报的项目,所获得的扶持资金总额则是从800万元到9500万元不等。

  海珠法院一审查明,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杨学利用自己负责广东省发展平板显示产业财政扶持资金等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9908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五宗犯罪事实里,均出现了“汪浩”的名字。汪浩是广东平板显示产业促进会秘书长、广州中骅液晶城总经理。他与杨学过从甚密,在后者的受贿过程中充当了“掮客”的角色。涉案的深圳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说,在拿到项目扶持资金后,他问汪浩该给杨学多少感谢费合适,汪浩说按照项目资金10%的比例给,王某便照做了。

  在一审被判刑11年后,杨学提出上诉,称自己是被动受贿,情节不算严重,受贿手段不恶劣,且有自首情节。日前,广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刘晓星)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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