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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发生首例公交司机醉驾 司机被罚禁驾10年

2014年07月24日 14:2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南平市发生首例公交车司机醉驾案件,司机康某被罚禁驾10年、终身禁驾营运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康某被移送延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南平市区水南环岛发生一起小型公交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交警当场对事故双方做酒精呼气测试,发现公交车司机康某和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分别为醉驾和酒驾。交警立即将他们带至医院抽血,并送司法鉴定。经检测,康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32.7mg/100ml,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6.8mg/100ml。

  康某交代,当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期间,他在弟弟家喝了一两多高度白酒,休息了4个小时后,以为自己的酒已醒,便于下午6时正常上班。当晚8时37分,他驾驶的小公交车在水南环岛撞上了张某的摩托车。

  延平区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南平市首例公交车司机醉驾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康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10年后,他虽然可以考取驾照,但不能再驾驶任何营运车辆。同时,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吴柳滔 张莎 丁晨)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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