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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唐慧女儿卖淫案主犯今受审 解读何种情节判死刑

2014年07月25日 09:5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今天,“强迫唐慧女儿卖淫案”的主犯秦星在湖南省永州中院接受审判。此前,最高法裁定未核准其死刑判决。据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只有情节特别严重才可判处死刑,记者今天连线北京律师许昔龙,解读什么样的犯罪情节才叫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许律师介绍,以下几种情节可以认定为特别严重,第一,大规模强迫卖淫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第二,强迫多名幼女卖淫的,多次在公共场所劫持他人拘禁后强迫卖淫的;第三,强迫卖淫手段特别残忍、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或者死亡等情形。

  许律师认为,最高法未核准被告人死刑的主要原因是被告人的行为只是造成了被害人阴部的生殖器疱疹,未见其他严重暴力行为。没有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许律师预测,这个问题将成为今天庭审焦点。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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