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法院直播“唐慧女儿案” 专家:核心内容将不公开

2014年07月25日 14:23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强迫唐慧女儿卖淫一案的主犯秦星在湖南省永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直播了庭审过程,引起网友的评论和围观。

  今天,强迫唐慧女儿卖淫的主犯秦星又一次走上被告席。此案进行重审多次,不过今天庭审围绕的核心是秦星在押期间是否解救了同监的周某某,庭审内容不涉及强迫唐慧女儿卖淫等案件核心内容。据悉,秦星“立功”一事,在2012年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众多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被救人48岁的周某某否认被救并要求与秦星当面对质,令舆论对“立功”一事产生强烈质疑。

  今天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对“秦星”案进行了全程的图文直播,将双方律师的辩战和证人作证的全过程都予以公开。在每个直播的微博下,都有数十条评论和转载,总计引起了近千人的关注。绝大部分网友对法院直播庭审内容表示赞许。

  北京律师张燕生律师告诉记者,因为“强迫卖淫案”涉及到被害人的个人隐私,而且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所以有关“强迫卖淫”案的内容不会公开审理,更不会直播。“我个人很赞成法院对法律规定要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只有公开,才能公正。”张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法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三种,第一,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第二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比如强奸案件,如果公开了可能影响到被害人的声誉;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余案件应公开审判。

【编辑:何敏】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