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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警方回应“拘留所官微卖包”:没这个单位(图)

2014年07月26日 15:1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长春警方回应“拘留所官微卖包”:没这个单位(图)

  近日,有网友发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拘留所”的官方认证微博“不务正业”,在其发布的30余条微博中,有约13条都是广告营销信息,包含化妆品代购、高仿名牌包等广告,被质疑“公器私用”,有网友怀疑,难道被长期盗号了?

  今日14时,长春警方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该市并没有双阳区分局拘留所这个单位,该账号是假的,“目前我们也在查是谁,怎么注册认证的这个账号。”

  而对于该账号为何被收录在吉林省公安厅官网页面里,长春警方称,不太清楚,我们正在调查,但可以肯定没有这个单位。

  上午11时许,记者查看该账号,发现最早一条微博发自今年3月16日 ,是转发的一条包包专营店的营销微博。

  3月27日,该微博转发一护肤品营销微博称,“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帮忙联系哈。”此后陆续发布了10余条此类信息。7月22日,该微博在一个小时内转发了某媒体人的同一条微博16次,并每条都有不同的转发评论。

  7月24日,该账号还通过iPhone手机客户端发布这样一条微博,“微信号xxxxx,可以说我是互联网上做奢侈品高仿包最多的一家。”根据微博内容推测,这是在为广州白云皮具城的某实体批发商打广告。

  新京报记者统计,截至7月26日中午12时,该账号关注242人,粉丝313人,发微博约34条,所有微博均与政务、司法信息无关。其中13条是转发化妆品和包包等营销微博,也没有一条是原创。

  在其关注列表里,也多是营销账号,几乎没有相关上级单位、兄弟单位等政务微博,这与一般政务微博的关注群体很不一样。

  今日中午12时13分左右,该账号所有转发的营销微博全部被删除,总微博数由原来的35条变为22条。

  根据吉林公安厅官网信息,新京报记者发现,这确实是该拘留所的官方账号。2012年9月,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发布消息,称长春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统一开放,并公布了15个监所的互动微博平台网址和预约服务电话号码,面向办案单位、律师、市民群众和被监管人员家属提供在线咨询、解答、预约办理等服务。

  吉林省公安厅公布的列表里,双阳区拘留所的微博链接正是上述账号。记者拨打网站提供的双阳区拘留所预约服务电话(手机号),但对方表示“打错了,这是私人号码”并随后挂断。(记者 赵力)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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