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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村民放羊时手被炸伤 法庭司法所联手调解

2014年07月28日 14:54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一起纠纷在多方努力下得以化解。

  62岁的吕,是静乐县农民。

  吕家境贫困,一人生活,且有一些智障。今年5月,吕在给阳曲县大盂镇村民刘放羊时右手不慎被炸伤,右腿也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刘很快将吕送到省城医院进行救治。一个多月的治疗,刘花去约7万元的医疗费用。吕痊愈出院,并继续住在刘家中。由于吕年轻时不慎没了左手,这次右手又受了重伤。失去双手的吕不仅不能给刘放羊,还需要刘家人照顾。一个多月过去后,吕和刘均心生不快,有了矛盾。

  吕认为给刘放羊发生人身伤害,理应由刘负责。刘则认为吕也有责任,况且已经为其花去了不少治疗费用。刘觉得,吕不能继续住在自己家中。吕的亲戚将此事告到当地镇政府及大盂人民法庭,要求给吕一定的生活依靠。

  7月8日下午,大盂法庭与大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刘家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赔偿计算标准。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为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化解双方心头的隔阂。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刘为吕安装左臂假肢,并负责为吕办理有关入住敬老院手续。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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