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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钓女友诈骗数万元获刑 受害者最大42岁

2014年07月29日 10:0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三水法院获悉,一男子因利用微信,连续对多名女性以恋爱的名义实施诈骗,最大受害者42岁,最小的也有19岁,诈骗钱款数万元,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

  2013年年初,26岁的卢某通过微信添加好友的方式,认识了被害人小华(化名)。聊天中,卢某向小华称自己的名字叫李伟豪,家里是经营煤矿和沙石生意的,还没有结婚,想和她发展男女关系。初步接触后,小华觉得卢某人不错,长相也过得去,就答应了卢某的请求。事实上,卢某不仅有妻室,而且还是两个小孩的父亲,他还曾因赌博欠下大笔高利贷,其家族也不是经营所谓的煤矿和沙石生意。

  随着两人熟络,2013年4月,卢某以自己购买小汽车为由向小华借了2.7万元。同年5月10日,卢某又以赌博输钱汽车被抵押为由从小华处借走了1.2万元。

  随后,卢某又陆续编造了各种理由,两次骗走小华6千多元。事后,小华发现已经无法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到卢某,此时才知道上当受骗。

  事实上,遭到诈骗的远远不止小华一人。据悉,卢某还利用微信、QQ认识了蔡某、陈某等女孩子,并以恋爱的名义与她们进行交往,通过购买车辆、赌博输钱被人抓等借口进行骗取钱财。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为19岁,最大的为42岁。

  庭审中,卢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明,法院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卢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处卢某有期徒刑3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记者杨波 通讯员黄建烈、孙楠)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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