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法官窝案:公平底线岂容侵犯
北方某县法院10名法官深陷腐败窝案。3名副院长中,两人被带走调查,一人目前处于在逃状态。涉案人员还包括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和好几个庭长。无独有偶,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侃等3名法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看到这些消息,笔者不由感到有些愧疚。从事政法报道多年,常有群众因维权事宜来信来电求助,笔者的劝说和建议,总少不了这样一句:要相信法官。
可如今,这些法官窝案,似乎一下子让这句话变得苍白无力。要知道,司法乃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如果守护“底线”的法官贪腐,又叫人如何相信公正,相信法律?
这些年来,法官“出事”并不少见,有贪污腐败的,也有刑事犯罪的,甚至杀人碎尸的。这些案件的社会反响,往往十分强烈。但对此,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归由为个别现象,常常淡化处理,甚至不了了之。这些法官窝案的发生,让人们不得不彻底警醒:要确保司法公正,除了预防和减少地方干预,还必须切实加强法官队伍自身的监管。否则,倒下的就不会只是一名或几名法官,而是法律的尊严和公信。
这起法官窝案,是当事人在向当地纪委、检察机关举报后都没有什么效果的情况下,向中央巡视组实名举报后才揭开的。由此说明,一些地方的监督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没有制约和监督,权力势必会被滥用,这是一个客观规律。在司法领域,司法权的滥用必然导致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颠倒是非黑白、扼杀社会正义。
因此,一方面,要强化法院内部监督,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全面公开和立体监督,防范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