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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司法改革不能“拍脑袋”“一刀切”

2014年08月01日 05:01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徐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今天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第二次会议,部署安排法院牵头中央司改任务暨《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以下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分工实施工作。

  周强强调,最高人民法院7月9日发布的“四五改革纲要”是一份凝聚全国法院智慧结晶、指导人民法院未来五年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也是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抓手,各级人民法院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将建立司法改革项目台账制度,完善督办督查机制,逐月通报改革进度。

  周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充分比较不同改革方案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越是重大的改革项目,越是要试点先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不能“拍脑袋”和“一刀切”。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要学会把实证研究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逐步探索形成一套科学、务实的司法改革方法论。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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