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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防止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

2014年08月04日 09:21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坚决防止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省委、省纪委的规定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防止收送实物的同时,还要盯住提货卡、预付卡、上门送卡、异地提取等新的形式,对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的行为,露头就查,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当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必须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举报邮箱:zf12388@163.com">zf12388@163.com。(通讯员 吴玲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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