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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经理网发虚假帖文诋毁竞争对手被告上法庭

2014年08月07日 11:24 来源:宁夏日报 参与互动(0)

  在QQ空间发布虚假帖文,散布谣言诋毁竞争对手。昨天,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法院获悉,这起侵犯名誉的纠纷案已经审结,是该院审理的首起QQ空间发帖侵犯名誉权案。

  去年11月26日,银川某房产销售部经理黄某在其QQ空间发帖称:“买房子千万别去兴麟房产、德邦房产这些骗子公司。”“我认为他们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合同诈骗、涉案金额估计数千万元以上,而且我能肯定这些钱已经不在兴麟了。”银川兴麟房产公司发现该帖文后,认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遂向金凤区法院提起诉讼。

  7月15日,金凤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黄某帖文中使用的表述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具有负面评价效果和误导性后果,且这些表述没有事实基础,不符合维护市场正当合理竞争秩序的要求,给原告声誉造成损害。被告黄某当庭承认错误。经法庭调解,被告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向原告公开道歉,并恢复受害方名誉,消除因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不利影响。(记者 刘惠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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