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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害4老乡骗赔200多万 21名被告获刑

2014年08月08日 13:3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张伟兰等21名被告人矿井下故意杀人、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张伟兰、赵俊等5名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分获不同刑罚。

  2011年7月13日,四川省宁南县竹寿镇联合村的姜某,经人介绍来到武安市西土山乡云驾岭村,再经四川籍张伟兰联系到附近一家铁矿打工。在此期间,张伟兰向同村的老乡闫仕勇夫妇二人提议,将姜某杀害于矿井下,然后谎报事故冒充死者家属骗取死亡赔偿金。

  当年10月26日7时许,张伟兰伙同赵俊等3人与被害人姜某一同在井下工作时,手持石块向姜某头部猛击,将其打倒在地并将面部毁容。为制造塌方事故,他们又用木棒、铁棍撬下巷道顶部石块砸在死者头部。

  当天上午,赵俊等人向铁矿谎报事故,由闫仕勇的妻子等人冒充姜某家属向矿方骗取赔偿金61.3万元。为让姜某彻底“销声匿迹”,他们还将死者以“闫仕勇”的身份在邢台沙河市火化。

  随后,张伟兰等人又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5月和7月,以类似作案手段将四川老乡袁某、云南老乡谢某、四川李某骗至武安、涉县等地不同矿点,将对方杀害于井下,向矿方骗取赔偿金后,均以他人身份将死者火化,共骗取赔偿金185万余元。

  2012年8月14日,当这伙人冒充被害人李某亲属提出100万巨额索赔时,矿主感觉事有蹊跷向涉县公安机关报警。办案民警发现,死者家属既不追询事故原因,也没有失去至亲的悲伤,而且索赔金额让步很大,迫切想拿钱走人。同时经查验结果:铁锤有强烈血迹反应,死者颅骨等部位有塌陷,背部明显可见钝器打击伤。

  事情的真相终浮出水面,多起“矿难”其实是一系列令人震惊的杀人骗赔案件。警方经过缜密侦查,陆续将张伟兰等21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除4人为云南省巧家县人外,其余大部分为四川省通江县人)。

  8月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伟兰、赵俊等21名被告人为贪图钱财,故意非法剥夺4人生命,后骗取矿方为死者支付的赔偿金,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予从严惩处。其中张伟兰、赵俊、徐城德、张成勇、闫仕勇5名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有期徒刑15年、13年等不同刑罚。

  同时,法院判令张伟兰等10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记者 王彬)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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