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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天价“捞人案”判决后仍需反思

2014年08月11日 13:1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丈夫被安徽省纪委带走调查,王女士想疏通关系,结果被任某骗走1460万元。北京市高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嫌疑人任某无期徒刑。(8月10日《京华时报》)

  为了捞人,一个被骗1460万元,一个被判无期。回首这起案件,怎一个滑稽了得。丈夫被纪委带走调查,纪委最终肯定有个说法,然而,王女士一次次地把钱交给骗子,最终落得被骗的下场。

  其实,稍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起骗局本来不该发生,发生此事个中原因值得深思。信访不信法、找律师不如找关系,很多人遇到事情或者打官司,往往都会这么想、这样做。王女士被骗重金、任某诈骗得手,就是这种“生活常态”和“市民心态”的一个缩影。

  生活中确实发生过不少此类事情,只要有钱买通官员,自己就能逢凶化吉。就说已经被判死刑的刘汉、刘维,能够盘踞一方、作恶时间长达二三十年,与大肆结交官员密切相关。刘汉靠什么接近官员呢?除了钱,还是钱。官员的腐败成了部分人不信法律的重要原因。

  “从纪委捞丈夫被骗1460万”,看似一出幽默剧和闹剧,却演出了现实中的一些丑恶现象。减少和杜绝出现这类事情,需要铲除“权大于法”的现实土壤,更需要监督官员的权力运用,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毛开云)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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