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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神公司副总经理受贿:中秋节茶叶盒装5万

2014年08月13日 11:4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在庭审结束后,被告刘世南被法警带离法庭,家属追上去准备送东西  记者翟小雪 实习生田丛 摄

  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原本应在岗位上奉献出力的国企干部,却帮工程建设方“绕开”招标环节,先后揽下了1.3亿元的工程,自己从中收取“感谢费”。昔日年轻有为的能源行业骨干,昨日坐上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中秋节施工方给他送礼

  茶叶盒里装了5万元感谢费

  昨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大法庭300多个座位座无虚席,旁听者全是来自电力、财政等单位的干部。原陕西榆能集团榆神煤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世南涉嫌受贿一案正式开庭。该案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世南在任榆能集团榆神公司副总经理、陕西银河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榆林市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田某在银河煤矿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其给予的财物,从2010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收到“感谢费”共计70万元。

  2010年,时任银河煤矿总经理的刘世南,个人决定将银河煤矿“302盘区西翼集中辅运大巷炮掘开口及立交”工程等8项工程(总价款810余万元),交给田某的公司施工。同年10月,又将“南翼辅运大巷”“胶运大巷”“回风大巷”“联巷铺底喷浆”工程交给该公司先行施工,后补办招标手续及施工合同。2011年春节前,田某为感谢刘世南的帮忙,以拜年为名在刘世南家中送给他30万元,刘世南收下此款,据为己有。同年中秋节,田某为催要工程款,在刘世南的办公室将装有5万元钱的茶叶盒送给刘世南。两个月后,经刘世南批准,银河煤矿向田某公司支付了工程款170余万元。

  头年年底先施工

  次年年初再“招标”走过场

  2011年11月,刘世南未经招标决定将3301综采巷道工程交给田某公司先行施工,随后在2012年年初为应付检查,才补办招标手续、补签合同。期间,刘世南默认了田某提出的围标办法,他代表甲方私下给招标代理公司打招呼,表明甲方意愿,最终使得田某的公司顺利中标,2012年2月补签合同,合同金额2106.6526万元。田某为了感谢刘世南的帮忙,于2012年春节前以拜年为名,在刘世南家里送给其20万元。当年,刘世南个人决定先后将“南翼大巷永久避难硐室”等多项工程交给该公司施工,田某为了感谢刘世南的帮忙和关照,中秋节前在榆林市榆神小区大门口将一个装有5万元钱的档案袋送给了刘世南。

  田某的公司在银河煤矿陆续承揽了多项工程,田某希望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款结算时继续得到刘世南的关照,2013年春节前,田某送给刘世南10万元。2013年3月,未经招标,刘世南个人决定,银河煤矿陆续又与该公司签订了“303盘区东翼胶运集中巷机头硐室挑顶工程”等4项工程,合同总价款158.39万元。

  公诉人指控刘世南在银河煤矿的工程承包及建设施工方面违反《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通过采取先施工后招标或不招标的方式,多次帮助田某公司承揽到多项工程,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1亿3千万余元,其本人先后5次非法收受工程施工方公司总经理田某的感谢费共计70万元,据为己有,并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日常生活花销。

  拥有硕士学历

  他却自称法律意识淡薄

  “被告人刘世南身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当庭指出,刘世南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将涉案全部赃款退缴办案机关,可依法以自首论处,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榆能集团系省属市管的大型国有企业,刘世南是享受副处级待遇的市属国有企业干部。

  刘世南当庭称,去年5月,相关组织在调查榆能集团负责人王某的违法违纪情况,他本人在协助调查期间向组织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教育,我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让我能够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刘世南向法庭表示。

  昨日中午12点半,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刘世南被法警押出法庭的一刻,旁听席上他的几位家属泪水夺眶而出,哭着叮嘱他“好好改造”。“43岁正是干事业的时候,他却犯了法,不仅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伤害,同时更给国有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影响。”旁听席上一位干部表示,旁听庭审是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给在场的所有人都敲响警钟,时刻牢记职责,切不可心存侥幸,一时糊涂触犯法律。

  记者高雅 实习生方菡怿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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