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曾自认为是有创意策划人

2014年08月15日 08:5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一度引发网络关注的“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原来竟是网络推手策划的假新闻,目的是炒作一家旅游公司的奥运奢华游。今天上午,知名网络炒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卢梅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起诉称,两名被告人及两人所涉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杨秀宇、卢梅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杨秀宇曾自称与郭美美事件策划相关,但起诉书并未提及。被检察机关认定的网络炒作事件包括“包机看奥运炫富女”、“僧人船震”等网络事件。

  有偿删帖、包装策划、制造事件,涉案金额75余万元

  根据首都政法综治网官方微博“北京政法”发布的信息,上午9时,杨秀宇、卢梅被法警带入法庭。除了两名被告人,公诉机关起诉的还有两家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尔玛互动公司)。

  检察机关指控,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有偿删除网络信息、发布虚假网络信息,涉案金额共计53.12万元。在此过程中,杨秀宇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决策、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

  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杨秀宇决策下,有偿提供删除网络信息服务,并由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22万余元。

  通过制造事件或话题进行商业炒作

  在庭审的公诉人讯问阶段,杨秀宇回答,尔玛天仙和尔码互动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套牌子”,两个公司的实际经营都由自己负责。“事件营销是业内常用手段,具体是通过制造事件或话题引发网民和社会关注,从而达到商业炒作目的。”

  在辩护人发问阶段,杨秀宇说:“一开始对自己还有要求,对突破道德底线和虚假的内容不予发布,后来就放松了要求,发布了虚假的内容。”

  2011年10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与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约定“炒作”该公司旗下画家安某某。

  起诉书称,杨秀宇负责策划,安排安某某着僧服与两名女子在北京后海登船,引发船体晃动。杨秀宇拍摄视频后,将该视频以名为“僧人船震”的新闻事件上传至互联网,引发网民关注。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17万余元。

  2012年4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与某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奥运奢华游网络推广合同,约定对该公司项目进行炒作。

  杨秀宇负责策划,并选择女模特巫某假扮炫富女。杨秀宇拍摄相关图片,利用昵称为“杨紫璐”的个人微博帐号,在互联网上陆续发布“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19万元。

  在下午的质证环节,公诉人提供证人安某某、“杨紫璐”的证言显示,二人均因名誉受损对杨秀宇的“策划”不满。杨秀宇则当庭反驳称,“杨紫璐”证言虚假,与事实不符。

  “立二拆四”:曾经自认为是很有创意的策划人

  这种包装炒作和删帖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究竟有多大?

  杨秀宇的辩护人提交了杨接受电视台采访的视频。视频中,杨说“这是一个有视频无真相的时代”,告诫网民对事件要有独立判断能力,希望有法律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辩护人认为,上述证据能够证明杨秀宇没有主动危害社会的心态,“主观恶性低”。“从行为后果来看,是接受客户委托,发布信息让更多人知道产品。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没有给更多人造成伤害。在现在的社会上,这些有偿性和虚假性的消息是比较普遍的。”

  而公诉人认为,二被告单位及杨秀宇、卢梅提供的有偿删除信息服务,“违反了正常的删帖规范,破坏了相关网站的经营管理秩序,削弱了市场对于有关企业的监督作用,同时也妨碍了公众对于相关市场信息的了解和认知”。

  “被告单位及杨秀宇为谋取经济利益,炮制多起虚假事件发布至网络进行炒作,其目的虽然是为客户进行商业宣传,但既不符合广告的形式,也不属于文艺作品,而是以社会事件的形式发布,让公众误以为是真实事件,从而引发关注,既侵害了网民的知情权,同时也构成了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这种通过造假、传假的方式进行营利的行为,破坏了真实、诚信、有序的网络环境,扰乱了信息网络服务市场管理秩序,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体系,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公诉人说。

  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单位、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的最后,杨秀宇说,在被捕的近一年时间里,他每天都在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开始我真觉得自己没有犯罪,努力为自己找道德的支撑点,但是随着一步步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错到哪里。我制造了虚假的信息,而且以营利为目的。假的就是假的,到哪里都说不过去。”

  “社会需要真实的信息来构成,而我的行为的确给社会、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伤害。我曾经自认自己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策划人,但我忽略了创意必须是真实的。我希望将来回归社会的时候,一切以真实存在。”杨秀宇说。

  在被告人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本报记者 庄庆鸿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