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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害怕邪教报复”谁来管?

2014年08月22日 13:3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山东招远“5.28”杀人案昨日开审。这起震惊国人的血案,让邪教的恐怖面目公诸于光天化日,公众期待法律给无辜受害者一个交代。然而,开庭之前来自受害者家属的信息显示,他们最担心的是从此成为邪教的眼中钉,再无宁日。这表明,在抵制邪教的斗争中,如果不能给群众充分的安全感,处罚几个邪教分子,并不能真正化解人们内心的顾虑。
  “5.28”案中遭遇不幸的吴艳硕,是一名7岁男孩的母亲,她和家人是这起悲剧最大的受害者。惩处凶手也许可以抚慰逝者,但是对于家人来说,女儿、母亲与妻子的离去是无法弥补的。同时,作为一起全国关注的邪教犯罪案,家属还要承担起另一层压力——对邪教组织迫害的忧虑。吴的丈夫就表示,希望能够搬离招远,给家人更多安全感。这显然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也是对社会治安水平缺乏信任的表现。如此忧虑其实适用于所有可能碰到邪教分子的群众。据家属反映,“5.28”案现场的目击证人对出庭作证态度消极,作为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属竟然不得不自己去寻找证人。可见此案给当地群众带来的心理阴影有多大,如果不驱散这层心理阴影,就会妨碍人们去积极抵制邪教、反抗犯罪。
  要消除群众顾虑,就得建立破除邪教的长效机制,冒头就打,防患未然,才能逐步根除邪教蔓延的土壤。同时,对吴艳硕这样遭遇邪教迫害的群众,执法机关理应作为他们的后盾,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这种保障不仅限于案件侦破和审理期间,还应该延伸至彻底消除受害人的安全隐患。另外,公安司法机关也应该建立有效、可信的证人保护机制,保护证人信息不外传,解除证人的后顾之忧。对以上问题,现行法律制度中虽然已有原则性规定,但亟待落实到具体的可执行措施上。只有创造一个好的法治环境,才能让群众面对邪教时,免于孤立无援的窘迫。也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让群众免于对安全的忧虑。(彭原)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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