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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后未得调查结果 两车主将质检总局告上法庭

2014年08月24日 10: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因认为国内生产和销售的配置TPMS汽车产品——轮胎气压检测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从去年1月开始,傅建中、周龙庚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投诉,要求尽快开展配置TPMS汽车产品缺陷调查。因对行政机构给出的答复不满,两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将官司一直打到北京高院,依然请求法院判令国家质监总局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开展缺陷调查。

  在北京高院二审开庭过程中,上诉人傅建中、周龙庚再次说明为什么要投诉。目前,轮胎的监测方法有两种,直接式和间接式,他们投诉的这个TPMS是直接式。

  上诉人:现在的TPMS只有一个监测指标,也就是说,它在半载的时候给了一个胎压值,在你载荷变化的时候,它没有反应出来在载荷变化的时候轮胎需要不同的载荷值,一般的汽车在出厂的时候都给汽车标出了两个胎压值,一个就是满载,一个就是半载。满载的时候你还在用半载的胎压值在做比较的时候,这时候轮胎的下沉量就大大超过了在半载的时候给定的下沉量。使得轮胎在不断的挤压中老化这个轮胎,这样加剧了轮胎的破坏而形成爆胎。

  国家质监总局受理投诉后,组织相关专家就此进行信息分析,之后根据专家意见给出答复,“我中心只收到一例类似投诉,有关此类投诉中心未收到与安全相关的批次批量投诉,中心将持续进行跟踪监测。建议您将上述信息通过向企业提出建议、向国家标准委员会相关机构建议,或通过学术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处理。”

  被上诉人:我们目前每年大概收到上万条的关于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建议和报告,鉴于技术调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够不经专家分析,不经过筛查就开始调查了,否则的话是势必造成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

  对此,上诉方一般车主只有在个体遭到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想到有没有这个缺陷的问题,才有投诉的问题。研究人员的投诉不能作为个例看待。

  上诉人:上诉人作为一个研究人员呢,他提前就知道了存在这种可能性的缺陷,它提供了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包括各种汽车品牌都提到了,这里不能简单的认为他就是一例投诉。

  法院没有当庭作出二审判决。(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林小溪)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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