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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越狱”罪犯重收监:严肃处理背后犯罪

2014年08月29日 10:19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最高检察院透露,从今年3月对保外就医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进行重新体检以来,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其实,有权人以权“赎身”、有钱人花钱“买刑”的现象,早已不是新闻。广西阳朔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因受贿“被判刑10年未坐一天牢”,且在保外就医期间逍遥自在地到处打“飞的”,经曝光后,已被收监。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被判刑10年,却以假立功来获取减刑,只坐牢6年便出狱,连带牵出监狱人员徇私舞弊,涉及此案的相关人员已有17人被依法查办。

  办案人员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抓到腐败分子,人民群众对此还没痛快几天,罪犯就已通过各种途径成功“越狱”。这一现象,不仅使办案人员感到沮丧、群众感到痛心和失望,更是践踏了法律尊严,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对那些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不能只是“重新收监”了事,必须顺藤摸瓜,彻底查清并严肃处理背后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完善相关制度,使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执行标准统一化、规范化、透明化,从而真正筑牢“牢墙”、堵住漏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朱海兵)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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