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西夏县8岁男童遭继母分尸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2014年08月29日 19: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8月29日电 (范丽芳 靳彦)2012年山西夏县一名8岁男童因偷吃鸡爪,遭26岁继母分尸。2014年8月29日,记者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29日在夏县对该案凶手朱某霞执行死刑。

  2011年农历十月,朱某霞与夏县瑶峰镇的樊某结婚,二人均系再婚。樊某与前妻育有一子樊某某。朱某霞对8岁的樊某某曾多次偷拿家中现金产生不满和愤恨。

  据此前媒体报道,7月12日下午,朱某霞见婆婆外出买东西,丈夫也没有回来,想起樊某某前一天偷吃了自己买的鸡爪,特别生气,便把樊某某叫到自家平房顶进行恐吓。

  樊某某因害怕啼哭,朱某霞便用拳头殴打其头部,随后又将其拉至房屋客厅。朱某霞从院内拿一把斧头返回客厅,用斧头朝樊某某头部猛砸一下,孩子倒地后一直啼哭,朱某霞遂用斧头朝头部猛砸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之后,朱某霞用菜刀将孩子身体解肢分两处藏匿,对现场和作案时所穿衣服进行清洗后,骑摩托车至夏县附近路边小树林,将两条小腿扔掉。次日18时许,朱某霞趁家中无人,将尸体取出后将大腿和上肢割下,用衣物分别包裹,上肢藏于卧室衣柜内,大腿抛于夏县路边的草丛中。14日18时许,朱某霞将樊某某的主躯干扔至家中平房顶。

  随着案件的侦破,继母朱某霞将男童残忍杀害并碎尸的消息,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经审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某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9日,朱某霞在夏县被执行死刑。(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