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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被盗百万让民警改笔录 媒体吁权力制衡

2014年09月02日 16:23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警方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的盗窃团伙。其中,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家也被盗,然而,赵兴华听完办案民警汇报之后表示,“就几千元钱而已”。随后,办案民警迅速修改了笔录——原本100多万的盗窃金额,变成了6040元。这一秘闻后来因为赵兴华被纪委调查才交代出来。目前,赵兴华已经被组织调查,四名办案民警中的两名警员已被刑事拘留。(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9版)

  从目前披露的情形看,不止事涉赵兴华的笔录被修改,西平、平舆、唐河等三个县委住所被盗窃的笔录也被修改,盗窃数据均被大幅“缩水”,比如,在平舆县委王某处盗窃80多万元,改成盗窃300元;在西平县委张某处盗窃现金30多万元,改成3万多元……可以说,原本严肃的调查笔录,变成了可以任意揉捏的橡皮泥,根据现实的需要随意拿捏。

  而如果不是赵兴华被纪委调查,主动交代了被盗百万现金的事宜,想必这一桩“拍案惊奇”,也就真的永远沉入卷宗之中,再也难辨真伪了。那么,一个疑问高悬在那里,即,办案民警有不改笔录的底气吗?

  这其中,不排除办案民警主动迎合领导,涂改笔录的主观意图。事实上,相关媒体报道也是这样披露的,仅仅是因为赵兴华谈到自家没有被盗“那么多”,办案民警就心领神会,迅速修改了笔录。也正是因为这种唯上不唯实的做法,擅改笔录的民警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以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罪有应得。

  不过,稍稍宕开一点来看待这件事情,也可以说,根据县委书记的意图修改笔录,似乎并不稀奇。至少,从现行的行政权力框架下,办案民警很难违背县委书记的意志。

  一方面,从权力分工看,县委书记并不会细致到关心具体的案件,但可以随时听取重大案件的侦破进程,并予以指导。这就给了县委书记插手具体案件,提供了充足理由。更何况,当县委书记也是案件当事人的时候,其意见的权重显然更大。

  另一方面,作为县级行政区域的“一把手”,县委书记的权力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影响力覆盖全县方方面面,警方办案人员并无可能坚持己见。而如果经由警方的调查,牵出县委书记巨额财产来历不明,更是一种天方夜谭,不切实际,现实中很难见到。

  因此,若想避免县委书记改笔录的情形发生,还需要从权力制衡着手。“一把手”的权力不应该遮蔽一切,成为地方上实际的“土皇帝”,更不能无视法纪,随意翻云覆雨。这其中,既要改变权力运行机制的设置,从制度层面强化制约,厘清权力的边界,规范权力的运行;也要扩大公开,比如,警方在披露案件情况的时候,不应该再笼统含糊地讲一个概数,而是应该具体细致,这样,也可以使得权力操弄者不敢过于肆意。(胡印斌)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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