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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报复证人敲诈3万元 受审当庭翻供

2014年09月04日 15:2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曾因盗窃被判刑的刘某被指控出狱后对举报他犯罪的人怀恨在心,和朋友张某预谋对证人张先生实施报复,并勒索3万元钱。今天上午,刘某、张某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

  殴打他人、窝赃、盗窃……30岁的被告人刘某年纪轻轻却“履历”丰富,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今年4月,他刚坐满了7个月牢房被刑满释放。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出狱后,刘某想的不是如何悔改,而是报复举报自己盗窃的人。刘某记得,在他的案子中,和他们一样在西站附近“谋生”的张先生曾作为证人。4月19日夜,刘某伙同朋友张某在北京西站地下蹲点,堵到了张先生。

  刘某曾交代,他先是给了张先生两个嘴巴,接着质问他:“我这次进去是不是你‘点’的?”张先生哪敢承认,闪烁其词,刘某气得对张先生拳打脚踢,接着从地上捡起一个酒瓶子磕碎后向张先生大腿扎去,并向张先生索要3万元了事。

  今天在法庭上,刘某、张某二人全不认罪,并推翻之前的口供。“我没跟任何人预谋要殴打他(张先生),我问他话时,他并没有正确回答,我一生气才打得他。”刘某轻描淡写地说:“最后是他问我要怎么解决,我随口一说,要不你给我拿3万元钱,他也没有给我,我并不是敲诈勒索。”

  刘某的同伙张某更是急切地为自己“申冤”:“我们当天在西站遛弯,无意中碰见了张先生。我在现场没有动手,只是劝架,也没有要钱。”

  检察官当即讯问:“你找人家是不是要问你被判刑的事啊?”“是。”刘某回答。“人家同意给你钱,还不是因为你威胁,还打了他,这不是敲诈是什么?”公诉人接着问。刘某没有分辩更多,就是坚持不认罪。

  由于之前被告人认罪,此案原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鉴于被告人当庭翻供,坚持不认罪,法官宣布休庭,择日以普通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这个案子有证人,有被害人,证据会说明一切!”检察官说。(记者 孙莹)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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