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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死父亲却自称孝顺 邻居斥其对父常打骂(图)

2014年09月05日 15:1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41岁的北京人孙立冉, 被他的邻居痛斥为“畜生不如”的人。今年春节期间,他一顿拳脚打死了他的亲生父亲。昨天下午,孙立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二中院刑事法庭接受审讯。

  庭审披露

  打死父亲却自称孝顺

  拳脚相加父亲倒地

  下午1时44分,孙立冉被带进法庭。他没有和多数被告一样向旁听席上张望,寻找亲人,而是直接走向了被告席。旁听席上,除了几位记者之外别无他人。尽管亲戚、熟人们就在北京,却无一人前来旁听。

  “我们那天吵架,我左手推着他的脖子,右手正反给了他两个嘴巴,以后再没打过。”孙立冉用一句话概括了行凶时的全过程。相对而言,这之后他怎么去救父亲,说得倒是很详细:“打完了,开始他也没怎么着,我们还一块抽烟呢,过了20分钟他就倒下了。因为他有心脏病,我赶紧给他找硝酸甘油,给他胸外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还让我女朋友打了120。”

  然而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以及邻居、警察、120医生和作为行凶全过程目击者的孙立冉女友曹某出具的证言却提供了另一种说法:今年2月2日,农历大年初三,家住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号院的孙立冉喝了很多酒之后,和他70岁的父亲一起去邻居宋某家“拜年”,却被宋某赶了出来。宋某还招来另外两人,将孙立冉捶了一顿。孙于是报警。警察赶到时,在小区院子里碰到一位邻居,对方一见到警察,马上问:“孙立冉又打他爸爸了?”警察没应声,走进孙家,此时孙父还好好的,警察就打人事件调解了一番就离开了。

  警察一走,此时已经喝了两斤左右白酒的孙立冉立即对父亲发难。同居女友曹某在证言中说:“孙立冉用右手抽他爸的头,用拳头打他爸的胸部,用脚踹他的腿。他爸爸倒地上了,我去扶,孙立冉对我说,‘你丫松手,我就不信他站不起来。’这时他爸爸额头、嘴里全是血。”

  医生来救拒绝开门

  见老人不行了,孙立冉要求曹某拨打120急救电话。这时已是深夜。据赶来的120医生说,他们在门外百般敲门却就是敲不开,屋里还传出一个男人狂暴的叫喊和一个女子的哭声。医生赶紧报了警。民警第二次赶来,终于敲开了房门。

  进了门,孙立冉还在拼命阻拦,不让医生施救。“老人的面部、颈部、口耳鼻里全有血,似乎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本来应该做个心电图,但是房间里那个男的使劲拦着,就没做成。”

  据曹某讲,临开门前,孙一边骂着一边对她说:“你知道该怎么说吗?你就说,刚才那几个邻居把我们父子都打了,我爸的伤就是刚才他们打的。”

  医生确定老人已经身亡,民警准备将尸体抬走,孙立冉又一次扑上去,不让民警碰尸体。期间,他突然拿起一把剪刀顶在了他自己的脖子上。医生回忆说:“他嘴里一直在骂,全是脏话。”按孙立冉昨天在庭上的解释,“我见我爸爸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自称“孝顺邻居知道”

  在庭审中,孙立冉多次强调父亲本来就患有多种疾病:心梗、脑梗、帕金森症……“我不在家,他饭都吃不了,药都没法拿,大小便都得我帮忙。我妈去年三月去世之后,我就辞了工作,在家里照顾我爸,他的生活不能自理……晚上他不舒服,我带着他去医院,家里家外全靠我一个人,这些邻居们都知道……我哥哥是长子,从来都不回来看爸爸……”

  他在自行辩护时说:“我现在很后悔,母亲去世后,我一直照顾父亲,我也没法工作,我确实犯了罪,但是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的辩护人说:“被告人与被害人系父子关系,属于家庭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孙立冉系酒后犯罪,自控能力下降,系激情犯罪,主观恶性小,没有使用工具,认罪态度较好,有可改造的空间,建议法庭综合考虑,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然而公诉人立即反驳说,被告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还触犯了人伦道德底线,不存在从轻情节。被告人未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酒后应负刑事责任,不是从轻处罚的理由。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外采访

  宣判时邻居要庆祝

  一个总醉醺醺的“霸王”

  卷宗显示,孙立冉1992年因流氓被劳动教养一年;1994年因销赃被劳动教养二年;因犯流氓罪,1997年被判刑二年;因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2006年被判刑四年半。

  除卷宗显示外,这个孙立冉是个怎样的人?去邻居家拜年为什么还被打出来?“家里家外”唯一顶梁柱为何打死了父亲?邻居为何一见警察就直接问“孙立冉又打他爸了”?昨天傍晚,在百万庄1号院,孙立冉的邻居们解答了所有问题。

  孙家住在一层,此时房子已被出租出去。单元门前正聚着七八位老太太。听到记者打听孙立冉,几乎同时开口痛斥,每人诉说的内容都不相同:

  “我们都七八十岁了,在院子里聊天打牌,谁都不敢往他家的方向看,只要看一眼,被他发现,马上就是一顿骂,这个院子里的老人,哪有没被他骂过的?”

  “到处去借钱,光着膀子穿条秋裤,往邻居家一躺,就不出来了。修鞋的、修车的、打扫卫生的,谁没被他‘借’过……”

  “这条街上,他在每个饭馆里都吃过霸王餐……”

  “看见摆小摊的,上去就拿人家的水果,根本不给钱……”

  “打骂他的嫂子和小侄子,把他哥哥轰出去,他哥哥只能偷偷回来照顾一下老人……”

  唯有一位老太太说了句相对中性的评价:“他心眼还是挺多的,要是不喝酒,也还行。”

  记者问:“他什么时候喝酒?”

  老人回答:“总喝,也不按饭点儿,总是醉醺醺的。”

  一个对父

  非打即骂的人

  “他没收入,全是吃他爸爸的,没钱了就到处借。自己借不着钱,就轰着他爸爸去借。”采访中,曾在庭上出具证言的宋先生告诉记者,有一天凌晨一点,孙立冉把老父亲轰出家门,赶到院子里,高声地吼叫扰得四邻不安:“你现在就去给我借,借不来就不许回家。”这个说法得到了周围邻居们的一致认可。邻居们补充说,孙父身患多种疾病,腿脚不便,走路缓慢,几乎所有人都见过孙立冉在他爸爸身边怒骂“你丫走快点,会不会啊”关于借钱的问题,那位曾对他有过一句中性评价的邻居告诉记者,孙父向她借过1000元,说是孙立冉在外面打伤了人,要赔偿。后来这笔钱还是孙立冉的哥哥还上的。

  杀父凶案发生前,孙立冉正是去宋先生家,向宋先生的奶奶拜年时被赶了出来。“在我家门口,他嫌他爸爸走得慢,一个劲地骂,难听得没法学,谁家过年愿意听人在家里骂骂咧咧?”实在看不下去的宋先生叫来两位邻居,教训了孙立冉一顿。

  邻居们的话,几乎全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孙立冉哥哥出具的证言所证实。多位民警的证言显示:因为孙立冉的行径,派出所已经出过许多次警,在处警过程中,孙立冉动辄对他父亲指指戳戳。“当着我们的面辱骂他父亲,身上总是带着浓烈的酒味”。

  一个人是怎么走上如此离奇的生活轨道的?邻居中无人知晓。据介绍,孙家是十多年前搬到这里的,那时的他已经神憎鬼厌,谁也不知他的童年和青年时期经历过什么。

  一位老人问记者:“这次能把他判死吗?就算不判死,也得关他一辈子吧?”记者离开时,有老人提出要求:“宣判的时候也发个稿子,我们要一起庆祝。”

  采访归来写稿,记者查了一个词:恶逆。在古代法制史上,孙立冉的行径被称作“恶逆”,属“十恶不赦”之一。据唐代刑律《唐律疏议》中的记载,殴打或谋杀父亲、祖父等尊亲属者为“恶逆”,属于严重违犯伦理纲常,泯灭人性的行为。“五服至亲,自相屠戮,穷恶尽逆,绝弃人理,故曰‘恶逆’”。(记者 安然 文 高志海 摄)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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