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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400万给儿子买房上当 房主因诈骗等罪被判刑

2014年09月06日 14:50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随着演员方子哥买房被骗案刑事被告人李佳霖被市高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记者上午获悉,方子哥等买主起诉我爱我家、李佳霖民事索赔部分也于近日启动。

  记者从诉讼各方了解到,朝阳法院于9月1日在奥运村法庭召集方子哥和我爱我家一方到庭,就有无新证据进行询问,我爱我家一方提交部分新证据,称方家几次变更付款方式、变更户主姓名致拖延,且其付款未选择资金托管,被骗与中介公司无关。当天,该案并未进行实体审理。

  来龙去脉 方子哥花400万为儿买房被骗

  2012年6月,方子哥夫妻想给刚结婚的儿子买套房,看上了北四环的一套三居室。为保险起见,颜珍找到我爱我家公司。看房后,颜女士约房主李佳霖谈价钱,并交纳了20万元定金和11万元中介费。

  交易过程中,颜珍按约支付了300多万购房款,但由于李佳霖曾改过名字,房本上还写着她的曾用名李蕊,这套房子网签办了4次。直到过户前,中介公司突然告诉颜珍房子出事了,李佳霖的电话再也打不通。经咨询,李佳霖提供给颜珍的房产证是假的。

  颜珍后来听说,李佳霖因为生意上涉嫌诈骗被抓了,她买的房子也被李佳霖在网签后偷偷抵押给银行。房子没买成,393万元房款打了水漂。

  此后,颜珍及其子方晓鸽等起诉李佳霖返还房款并支付利息、违约金,还认为我爱我家公司因两次工作失误,致网签时间过长,才让李佳霖钻空子得以擅自抵押房屋,故应与李佳霖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2013年11月,朝阳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方子哥与颜珍旁听了庭审。李佳霖因另案在押没有出庭。法庭表示,将择日对李佳霖单独进行庭审。

  该次庭审中,我爱我家公司辩称,其只是居间方,非买卖合同中的主体,不是适格被告,应是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朝阳法院最终确定,鉴于目前该房屋涉及李佳霖涉嫌诈骗的刑事案件,故暂时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行恢复审理。

  最新进展 中介:方家自付房款 未选资金托管

  记者从诉讼各方了解到,朝阳法院于9月1日在奥运村法庭召集方子哥和我爱我家一方到庭,就有无新证据进行询问,我爱我家一方已提交了部分新证据。

  我爱我家在最新情况说明中表示,房款交接有资金托管与自行划转两种方式,方子哥妻子颜珍选择了自行划转,成交当天买卖双方签订了《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我爱我家将自行划转资金的风险、注意事项明确告知。

  其次,该房网签时间间隔过长,与业主有意拖延有关,也与方子哥一家多次更改购买需求有关,并非我爱我家直接导致。

  我爱我家称,业主出于诈骗动机有意拖延时间,但客户将贷款改全款,又由全款改贷款,最后又改为全款,买方姓名从颜珍变为方晓鸽,又从方晓鸽变为方子哥,进行过多次更改,每次更改都涉及追加房款、资质重审等一系列协调和等待,这些都拖延了交易进程,时间过长并非我爱我家直接导致。

  再次,第二次网签时(因业主户口本名字已由“李蕊”改为“李佳霖”,贷款面签时银行要求将名字改为现用名,故撤销首次网签),我爱我家将业主性别签错并不影响继续交易和实际过户,事实是李佳霖在第二次网签前,已将房产抵押。无论网签时信息是否签错,房产已不具备交易和网签资格,业主诈骗事实依据已经形成。

  记者上午了解到,根据资金监管规定,买卖双方签订《资金划转协议》后,要到银行将房款存入“专用账户”,在买方取得产权证、卖方取得办结单后,才能在银行进行资金划转。

  记者咨询我爱我家,被告知资金托管并不收费。

  相关新闻 房主因诈骗等罪终审被判无期

  38岁的李佳霖(曾用名李蕊)案发前是北京素精灵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碧佳霖珠宝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11年。

  据检方指控,李佳霖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共同投资经营或以房屋装修需要资金为由,承诺支付高额利息,骗取多名受害人1300余万元。李佳霖除骗两个朋友650万元外,还将自己朝阳北四环东路千鹤家园的房产,一房多卖并抵押给银行和朋友,受骗者就包括方子哥的妻子颜珍。

  李佳霖受审表示,她愿意将房产出售给颜珍,未过户是因为颜珍的原因,她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判处李佳霖无期徒刑后,其上诉。市高院终审判处李佳霖无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将李佳霖千鹤家园的房产变价后,按照比例发还颜珍等4名被害人。(文/记者 王晓飞)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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