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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依法治理“医闹” 构成犯罪将追究刑责

2014年09月11日 20: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为营造良好就医环境,成都市将医疗纠纷的处置纳入法制轨道,对构成犯罪的“医闹”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11日从成都市卫生局了解到,成都市近日决定,加大对“医闹”人员的打击力度。根据规定,对寻衅滋事,故意毁坏医疗设施及公私财物的;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利用医疗纠纷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患方拒绝将尸体移送殡仪馆,劝说无效的等几类影响医疗秩序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了使医疗纠纷纳入法制轨道,成都市还将设立更具公信力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免费调解医疗纠纷,调解结果经医患双方确认,具备法律效力。(记者李倩薇)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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