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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须在一小时内上报

2014年09月12日 09:27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新修订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昨日出台。《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处置、应急报告、应急响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省环保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处置全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立即撰写事件信息初报。如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发生下列突发环境事件但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环保部报告: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预案》明确,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共分为三级,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响应级别。其中,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一级响应;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二级响应;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三级响应。记者 侯爱敏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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