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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金属起火致两死七伤 回收场老板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09月12日 10:5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去年5月,一家位于南海大沥的回收场突然发生镁金属起火,波及邻近的木厂,导致二死七伤的重大事故。事后证实,回收场陈某随意将含有易燃易爆镁元素的废旧金属材料堆放在回收场内,导致事故发生。近日,南海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根据指控,从2012年7月28日起,被告人陈某就开始非法经营铝镁等废旧金属回收。2013年5月中下旬,陈某收购一批含有易燃易爆镁元素的废旧金属材料,堆放在回收场内,同时亦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应急措施。同月30日16时许,被害人陈某甲帮忙移动该堆金属,该堆金属流出白色不明液体后冒烟起火,随即发生了爆炸,并引燃旁边的木厂。

  2013年6月11日,陈某甲因全身大面积烧伤合并多种严重并发症死亡;2013年6月22日,孟某某因全身特重度烧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陈某与陈某甲的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款1227881.57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对被害人陈某甲的亲属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 (记者刘艺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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