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向摩的司机收保护费 因敲诈勒索获刑
2014年09月15日 09:3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利用黑摩的司机违法怕被查的心理,边某伙同他人,在双井桥地铁站B口,向黑摩的司机强行收取保护费。记者昨日获悉,边某因敲诈勒索罪获刑9个月,罚款2000元。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在2013年8月至12月间,边某伙同他人,在双井桥地铁站B口,以向黑摩的司机索要保护费为由,分别勒索韩某500元、李某400元、范某2000元、崔某2000元。在2013年12月11日,向黑摩的司机夏某索要2000元保护费未果,边某等人对夏某进行殴打,并砸坏了夏某的摩的。
经鉴定,夏某被打成轻微伤。边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案件审理期间,边某退赔了4900元。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边某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鉴于其悔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已得到一名被害人的谅解,故予从轻处罚,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罚款2000元。(记者 张淑玲)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