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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官员剖析反腐思潮 称“大老虎”联手反扑是伪命题(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9月15日 10: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反腐原则必须坚守

  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被揭露的贪腐案件数量增加、涉案人员级别提高的情形下,主张借鉴香港经验,以现在的时间点为界,凡是在此之前腐败问题,只要认错、退赔,就不再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特赦贪官论”进入人们视野。此类观点认为,高压反腐无法解决长期积聚的腐败存量,反腐过度影响政权巩固,“特赦”可以解脱大批幡然悔悟贪官,集中力量打“大老虎”。这种从全局上进行思考的精神固然值得肯定,但在我国民主法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当下,其观点和主张不具有可行性。因为这种以牺牲公平正义为代价的策略,违背了法治精神和治党必严的反腐理念。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赦免贪官”虽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能起到消解阻力作用,但对以法治为特征的反腐败斗争而言,不具有可借鉴性。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决彻底地清除腐败,实现党的自我纯洁、自我革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就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惩治腐败、廉洁政治的迫切期待;坚持依法治国,就要紧紧抓住依法治权、依法治吏这个要义,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这一时代背景和要求下,采取“赦免”方式来“争取”部分“贪官”,既无政治基础,又无群众基础,更无法理基础。至于香港廉政公署在上世纪对贪官采取的“特赦”,那是因为当时香港警队的腐败是全局性的,如不解脱一批警员,香港治安秩序反而有无人维护之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赦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集团腐败倒逼而采取的举措。对社会主义制度下以执政党自我纯洁、自我革新为特征的我国反腐败斗争,不具有借鉴意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切实体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追求,也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这一原则的重要体现。如果对一批腐败官员予以特赦,既往不咎,那么,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何以体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承诺何以兑现?“特赦贪官”虽然从表面上可减少“历史共业”下的腐败存量、节约执纪执法办案资源,但其产生的负效应却不可逆转。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守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坚持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要心存侥幸,计算“不出事”的概率,谁都不能藐视法纪,存有进了“保险箱”的幻觉。任何人违犯法纪,都要依法依规处理。唯有如此,才能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从严治党的反腐性质和法治方式不容置疑

  在高密度腐败官员的频频曝光,反腐败斗争依照党纪法规深入推进的关键时刻,一些媒体和网络上推出了所谓“运动风暴论”。持此种观点者认为,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主要是因政治需要而发动的政治运动,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释放执政理念、赢得群众支持的权宜之计,等到群众的积怨平息了,政局稳定了,反腐败运动就会自然“降温”。其结果不外乎抓一批贪官而“庇护”更多的贪官,即一些官员运动一来就想各种办法避风,风暴过后照样腐败。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对当下反腐败斗争性质的误读,是对反腐败基本方式的误解。

  不可否认,一年多来被查处的腐败官员频频曝光,的确产生了极具震撼力的冲击波,给人以反腐风暴之感,从这个意义上说,的确形成了打破“常例”的反腐高潮或反腐运动。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当下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式与传统思维下的“政治运动”有着很大不同。党中央从部署反腐败斗争开始,就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超常态反腐的表象下体现出明显的法治特点。一是民主性。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腐败问题和有关情况提供给职能部门,基本形成需求与诉求的良性互动。当下,高密度腐败案件披露所产生的冲击效应,就是执纪执法公开得到落实的必然反应,是满足人民群众反腐诉求和期待的重要方式。二是平等性。从查办的案件中可以看到,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已得到充分体现。查办腐败案件不搞选择性执法,不搞以人划线,不搞“特赦”。三是程序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查办案件;违纪者受党政纪处分,违法者受法律制裁;坚决反对先入为主、主观臆断,打棍子扣帽子,搞扩大化等“运动性”做法。因此,将我国反腐的法治状态视为政治运动,是毫无根据的。

  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担负着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而且存在“四大危险”,面临“四大考验”,需要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个重大课题。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解决两个重大课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我们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责任担当。那种把反腐败斗争视为新一届领导集体释放执政理念、赢得群众支持的“权宜之计”的认识,是毫无根据的错误判断,抑或是别有用心的肆意歪曲。至于寄希望反腐败自然“降温”,“风暴”过后照样腐败的说法,实质上是心存侥幸腐败者的一种幻想。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持之以恒地惩治腐败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四大考验”、防范“四大危险”的必然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必须继续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常态运行。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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