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纪委:年底前查结中央巡视组交办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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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密集部署了多个专项行动,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中提到的“在各层级干部中存在腐败现象”、“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一些培训中心成为不良作风的滋生地”等问题,展开集中整治。日前,市纪委在区县纪委监察局和机关案件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年底之前要把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重要问题线索全部查结。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巡视组反馈问题开展专项整改,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应尽之责,也是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此次专项行动将以严肃查处上述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委加大惩治力度 严查各层级干部腐败行为
今年,本市在案件查办上出现了多个“首次”。
8月27日,市纪委首次在北京纪检监察网上集中通报4名局级干部问题查办情况: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门头沟区区长王洪钟,大兴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震,市安监局原副局长丁镇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而就在这次通报前召开的区县纪委监察局和机关案件工作座谈会上,市纪委监察局首次提出,建立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
四月份,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刚刚调整完毕,立刻举行了历史上首次媒体开放日活动,集中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办案情况及13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北京农商银行原副行长司伟、北京四中原校长助理兼教学处副主任安迎因受贿,市环保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宝森、丰台区委研究室原主任汝玉虎、石景山游乐园原副总经理乔英、北京海特饭店原财务部总监刘洪因贪污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举向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信号,北京市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各层级干部的腐败问题。
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6351件,同比增长100.6%,初核问题线索2210件,同比上升102.2%;立案772件,同比上升63.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8人,同比上升29.4%;移送司法机关94人,同比上升14.6%。从查处的情况来看,既有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涉腐,也有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还有基层普通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坚决整治“小官巨腐” 涉农腐败案将即查处即通报
8月25日,丰台区通过官方微博通报了近期查办的4起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2800余万元。这是1个月以来丰台区第二次通报整治“小官巨腐”情况,也是中央巡视组反馈“小官巨腐”问题以来,本市作出的快速响应。
根据通报情况,这些案件多涉及城乡结合部改造中的征地拆迁、工程承接等问题。其中不少腐败问题产生于权力过于集中、法律纪律观念淡薄。高立庄村原党总支书记张国岩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管理过程中,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贿赂(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数额达人民币75万元)。他曾身兼副乡长、村党总支书记、村集体企业经理三职,大小事务皆是“一言堂”,村民很难对其行为进行监督。该村投资管理公司原董事长陈伟杰在接受调查期间仍然认为向合作公司拆借资金购买商品房的行为属正常行为,漠视该行为背后隐藏的是钱权交易……
在案件通报的同时,更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已经全面展开。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至年底,本市在13个涉农区县启动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农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整治。此次专项行动将严肃查办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并在查办的基础上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三资”管理使用、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问题、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八个方面。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涉及农村干部的检举控告3454件次。这些举报主要表现在违规占地、侵占集体财产、挪用集体资金、贪污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
聚焦“四风”问题 重点查处顶风违纪并公开曝光
根据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的情况,八月份,市纪委连续四次通报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情况。
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北京市重点查处了十八大以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本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共54人。包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潘家园派出所民警杨金刚违规接受吃请、昌平区小汤山镇阿苏卫村党支书刘长启大操大办婚庆事宜、丰台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公款旅游等“顶风” 违纪行为,都受到严肃处理。
培训中心腐败,是“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严肃查处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是近期开展的专项行动之一。根据要求,本次专项行动将严肃查处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培训中心搞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案件和利用培训中心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案件。
据了解,这些案件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利用公款吃喝、玩乐,安排与培训教育无关的宴请,部门之间轮流坐庄,机关内部相互吃请,超标准安排培训教育活动,虚开、多开发票,列支、转移、隐匿培训费,公款发放物品等行为。
此次行动对培训中心的整治范围进行了划定,即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具有培训功能、承担或部分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培训任务的培训中心及其培训机构。
据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北京市培训中心调查统计表》,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对虚报、瞒报及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公开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本级编办、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问题突出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培训中心开展检查,对典型案件直查快办,并通报曝光。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将梳理去年以来一些单位在培训中心涉及腐败、浪费等信访举报情况,并采取实地督办、转办等形式,加大问题线索初核力度。
基层深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平谷区
党员干部涉事三小时内报告
日前,平谷区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的质量和效率。
《制度》规定了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的范围,涵盖了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各类紧急和重大(突发)事件。具体包括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治安案件、灾害和伤亡事故;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涉及各种政治事端,可能引发或已经引发较大影响的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阻断交通等苗头及行为;因一些敏感事件或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其他不稳定因素;网络披露的涉及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舆情信息。
朝阳区
村干部须向组织说明个人用地情况
近日,朝阳区对农村地区存在的违规侵占使用土地、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并要求农村党员干部明示个人情况,作出廉洁承诺。
据了解,区委要求农村地区党员干部和村“两委一社”主要负责人,要在撰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中,说明个人拥有宅基地情况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承租集体土地情况,包括是否签订协议、承租人与本人关系、土地面积及房屋建筑面积、承租年限及用途、有无违法建设等情况。同时要向组织做出郑重承诺,对已有的违规承租集体土地、已有的违法建设听从组织处理,今后不再新建违法建设。
与此同时,朝阳区明确提出“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和违规承租集体土地;严禁进行违法建设或利用违法建设非法获利;严禁在征地拆迁中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严禁在换届选举中违反规定拉票贿选;严禁违反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要求,弄虚作假、逃避监督。
怀柔区
编制《村级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图解》
“制度不仅仅存在于书本里,而要以更直观、更通俗的方式开展宣传。”日前,怀柔区纪委编制下发了《村级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图解》,具体介绍了村级选举、村级决策、村务管理、村务监督、秩序管理等5个方面的制度规定,图文并茂、分类讲解,方便农村干部随时翻阅学习。
据了解,《图解》已发放至全区十四个镇乡的全部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
怀柔区纪委表示,将根据《图解》内容,适时对村干部开展廉政法规测试,以考促学,使广大基层农村干部真正做到知法规、懂政策、明要求、守规矩,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
密云县
集中约谈20个镇街纪委书记
近日,密云县纪委就“如何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对20个镇街纪(工)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指出了约谈对象在落实查办案件职责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求各单位下半年重点查办“小官巨贪”、“四风”问题以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这是密云县纪委监察局出台《约谈工作办法》后进行的首批约谈。
据了解,密云县纪委监察局此前制定下发的《约谈工作办法》,对约谈人、约谈对象、约谈内容、实施步骤和约谈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约谈的三项重点内容:一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二是新提拔任用或在行政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要岗位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提醒教育的;三是在民主测评、监督检查、审计等过程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规定,经初步核实,情节轻微,不需要立案查处或做出组织处理的。
通州区
“五四三”模式保障涉农资金安全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巨大,通州区创新“五四三”防控模式,为涉农资金加上“安全阀”。
“五”指的是实行招投标、惠农政策、技术质量标准、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流程“五公开”。通过市招投标平台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监理实行委托公开招标,阳光办、审计局、财政局全程参与开标评标过程。施工前,通过400服务热线,印发致村民一封信等宣传惠农政策,对工程技术质量明确专业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工艺、质量管理“四统一”标准。实施中,建立进度通报、工程例会、工程质量巡查等多项制度严把工程质量。严把资金使用关,施工单位提交支付申请,监理公司进行审查核实,区农委再根据资金拨付批次、到位情况、合同约定、工程监督和质量,确定是否拨付资金。
“四”即采用监理制、专储制、法人制与合同制“四机制”。引入监理公司建立专业监理与政府监督双重监督,坚持涉农项目资金专户、专账、专用原则,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通过与法人签订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统一对合同、协议、招标文件等进行审核把关。
“三”即实现立项与招标、资金拨付与项目单位、执行与监督审计“三分离”。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区农委先将资金拨付给乡镇,再由乡镇拨付。拨付资金后,区农委负责项目的跟踪检查,市区两级财政负责最终项目审计。此外,区监察局、阳光办、财政局、审计局和农委五部门还将联动对资金到位、拨付、使用每个环节进行检查,其中新农村管护资金检查还延伸到村级。
顺义区
定期公开村级资金使用情况
顺义区以实现群众知情权、参与议事权、民主决策权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区经管站定期对村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在村级“民主日”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顺义区要求村务公开在形式上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公开规格、统一公开栏目、统一公开程序;在内容上做到“四到位”,即村级资产资源公开到位、村级资金使用公开到位、惠农政策公开落实到位、民生资讯公开到位。
在推动公开的同时,顺义区还着力在群众参与监督上下功夫,一方面实施“1+1+15”管理模式,由1名党员和1名村民代表结对负责本村15户左右群众,党员和村民代表充当信息收集员、政策讲解员等,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村级民主决议制度。另一方面强化“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等制度,要求涉及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的租赁、土地承包等重大事项,必须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本报记者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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