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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年与未满14岁少女多次发生性关系被拘留

2014年09月15日 16:00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给小林打来电话:

  我小舅子,还差几个月,才满18周岁。由于不爱学习,初中还没毕业,他就辍学了。之后,跟着几个同乡,到外地打工。每天累死累活的,也赚不了几个钱,生活非常苦闷。

  前段时间,他跟别人学会了玩微信,还通过“摇一摇”,认识了一个女孩。俩人聊得挺好,就见了面,还开了房。之后,这女孩又来找过他几次。每次,俩人都发生了关系。

  我小舅子本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艳遇,还为此沾沾自喜,跟老乡们吹嘘过。没想到,前段时间,女孩的父母去派出所报案,说她被人强奸了。

  警方经过调查,把我小舅子拘留了。这时,他才知道,原来女孩还未满14周岁。请问,我小舅子的情况,是否构成强奸?如果构成强奸,他未满18周岁,能否减轻处罚?

  ●律师说法

  如果你小舅子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少女(如该少女发育成熟,言谈举止老练,一般情况下难以判断年龄大小等),双方又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你小舅子不满足上述条件,法院根据证据认定他构成犯罪,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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