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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药水致男孩十级伤残 女子非法行医获刑一年半

2014年09月16日 16:03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轻信朋友介绍,居然相信“江湖郎中”,16岁男孩落得十级伤残,最终,该“江湖郎中”被哈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受到法律的惩罚。

  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哈市女子张兰与其男友,经人介绍认识了16岁的李某,并承诺能治愈被害人李某的白癜风病,李某的母亲信以为真,先后多次邀请张兰前来为子“看病”。治病时,张兰拿出一种粉色的药粉和药水,往患处敷药粉注射药水为李某治疗,李某父母支付医疗费1万元。长期多次治疗后李某病情加重身体多处出现疙瘩瘢痕,经法医鉴定:李某治疗白癜风引发身体多处疙瘩瘢痕为轻伤,符合十级伤残,皮肤损伤与治疗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2009年8月李某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经哈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认真分析审查,认为此案已构成非法行医案,应当立案侦查,而此时张兰及男友已不知去向,随后,张兰被公安机关录入网上追逃档案。2013年9月8日,张兰终于落网。张兰到案后拒不认罪,公诉部门于2013年末将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从重处罚。2014年9月12日,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兰有期徒刑一年半,张兰承认自己没有行医资质,治病所用的药也是男朋友配制的,能不能治病自己也不太清楚。(记者孙海颖)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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