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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薪未果刀捅死老板娘被判死缓 赔偿两万余元

2014年09月18日 10:54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老板娘一直拖欠工资,长丰男子陆某几番索要无果后,竟准备尖刀,趁老板娘胡某某不备,连捅数刀致其死亡。

  昨天,合肥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陆某因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陆某因2009年为梁某、胡某某(被害人,女,殁年54岁)夫妇开挖掘机而产生工资纠纷,后几次讨要未果,产生了报复心理。去年10月4日,陆某在合肥市瑶海区居住,购买了尖刀,寻找老板娘胡某某伺机作案。10月8日早上7时50分许,陆某持尖刀尾随胡某某,至合肥市瑶海区夏园路与众兴路交口西侧50米处,先在胡某某背部捅了一刀,致胡某某倒地,随后又在胡某某胸、背部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陆某欲自杀未果,被赶至现场的民警送往医院救治。

  合肥中院审理后认为,陆某因工资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陆某案发后在现场等待警方到来,抓捕时无抗拒,且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其行为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

  最终,合肥中院一审以陆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梁某等人经济损失两万余元。(新安晚报 袁星红)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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