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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花两万元参加旅游团赴美 称酒店又脏又有臭虫

2014年09月25日 09:4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旅客花两万元团费报名参加美加游,本想趁着假期出游放松身心,谁知却遭遇货不对板,说好的星级酒店,去了才发现酒店外观残破,在被单上还捉到3只臭虫,而可以自费登塔的旅游项目也变成了遥望。

  法院认为,该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规定,应退还消费者两晚住宿费用以及遗漏景点的违约金。

  酒店又脏又有臭虫 说好的登塔变望塔

  2013年6月12日至26日,陈某和刘某报名参加了广东省某旅行社安排组织的“美加精彩游团”十五天团,团费为20999元/人。

  陈某和刘某到达美国本土的第1天,在纽约入住的Ramada South酒店外观残旧,卫生条件极差,在被单上捉到3只臭虫,致使整晚无法入睡。

  第二天早上,陈某向导游黄某投诉,要求一个与合同相符合的干净、整洁、舒适的住宿条件,但导游也不与酒店交涉,第二天仍住该酒店,酒店也没有给房间搞卫生,也没有整理房间和补充毛巾。

  不仅如此,原定行程表上第6天约定在多伦多到世界最高塔-CN电视塔参观(外观),并可以自费登塔。但实际上,参观电视塔仅限于“遥望,并没有走近高塔。但旅行社辩称说的确已经看到了电视塔,合同上并没有说一定要到达电视塔。

  法院认为旅行社违约

  越秀法院审理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合同的组织者,理应全面、适当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酒店出现臭虫已经不符合旅游合同约定的干净、整洁、舒适的标准,在陈某将此问题向导游反映后,还是没有妥善解决,没有履行到其义务,应该退还两晚的住宿费用。 其次,在参观CN电视塔的问题上,其中有约定团员可自费登塔或不登塔,被告并未按行程履行,属遗漏该旅游景点。

  因此,越秀法院判处旅行社赔偿陈某、刘某住宿费1292元、遗漏景点违约金2099.9元。(记者魏丽娜 实习生肖艳娇)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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