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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称商场违背免税承诺 律师:商场涉偷税漏税

2014年09月25日 13:17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商场招商时承诺免税,开业后我却被税务部门催缴税款4000多元。”近日,台江区中亭街8090广场一家时尚小店店主叶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投诉此事。

      店主:商场免税承诺成空话
  23日上午,记者来到叶先生的店铺,招牌显示经营范围为时尚自拍和个性礼品定制。叶先生告诉记者,招商时商场承诺“经营面积小于60平方米、营业额低于2万元的店铺可以免税”。
  然而,8月叶先生收到台江区地税局缴税电话,对方表示他已欠税4034.79元。叶先生向管理处讨说法,对方要他先去缴税,然后写一份申请通过减免租金抵税收。“根据我的了解,其他美甲店店面的免税承诺,商场也没有实现。”叶先生称。
  由于担心信用受影响,叶先生只得去税务部门缴税。他发现管理处向税务部门递交的合同不是他签的,与他手上的《8090时尚广场租赁经营合同》不一致。通过叶先生的对照展示,记者看到前者租金是585元,后者是3764元;前者经营面积是8.36平方米,后者是20.91平方米。
  23日早上,叶先生打开店门,发现有一张管理处发给他的“违约通知书”,其中写明由于他没有及时缴纳租金、电费等共3534元,管理处将收回店铺,履约保证等费用不予返还。
  记者跟随叶先生来到8090广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合同规定,乙方无合理理由拒绝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周(七日),甲方有权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叶先生却认为,8月29日他已经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以减免租金抵税,不存在无理由拒交。
  “叶先生所说的免税承诺没有实现,是因为办理税务登记时叶先生的店铺被认定为摄影类,不在享受国家减免税收的行业范围内。”这名负责人表示,等叶先生在税务部门注销登记之后,他们可以对叶先生过去几个月所缴的税进行补偿。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两份不一样的合同,这名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在核实。

      律师:商场涉嫌偷税漏税
  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坤表示,收税与否是由税务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核定的,商场没有免税的决定权。作为一种招商模式,免税承诺可以视为一种合同条款,如商场没有履行该条款,商户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除非法院认定商场存在欺诈行为、合同无效,否则商户必须依合同按时交租金,商场以商户未交租金而判定其违约、收回商铺,是合法的。”陈律师说。
  此外,陈律师表示,如果叶先生所说属实,商场拿不是商户签的合同做税务登记,则可能是一种偷税漏税行为。“商场通过提供虚假的合同导致税务局征收的税款减少,这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金额高的话则涉嫌犯罪。”陈律师说。(记者黄洋 见习记者刘君琳)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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