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停车费纠纷致人死亡 替班员被其车拖丧命
今天上午,一起因停车费纠纷致人死亡的案件在北京二中院开审。本市无业人员杨胄因被指控故意杀人,坐上了二中院刑事法庭的被告席。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1月26日晚上6点多,杨胄在丰台区太平桥路中国银行东侧路边,因停车收费问题与郭某发生纠纷,杨胄驾驶一辆牌照为京P66Z01的红色三菱汽车加速驶离,导致郭某倒地后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次日死亡。
坐在被告席上,杨胄显得对当初的事件颇为后悔。杨胄生于1978年,曾经因吸毒被拘留过。
“我当时正准备开车走,来了个收费员收费。他要收我30元,我觉得太多,给了他10元。”杨胄说,收费员当时抓着方向盘不让他走,二人发生口角。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对方说出的话挺刺激他,“他说,我买得起车,交不起停车费。而且还打了我两拳。我不想和他纠缠了,就开着车往前走,但是走到路口我处在逆行方向,前边有车挡住了。我停车,他就追上来了。”
杨胄说,在路口,收费员站在他的左边,他再次启动车子,是向右边打轮,“可能是车尾甩到他了。”离开现场后,他很担心出什么事,于是又从别的方向折返回来。第一次视线被公交车挡住了,第二次再回来,现场已经没人了。“如果我看到他伤了,我肯定会把他送医院的。”
现场目击者陈某的证言与杨胄的说法有明显不同。他说,当时他看到司机和收费员对骂,然后车子突然往前走,收费员也随着车向前,而且两人动手互相打。司机突然给油,收费员抓着车窗,被一块带走了。后来收费员被摔了出去,躺在了地上。
根据法庭上出示的证据,郭某并非是当地负责停车管理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主管说,郭某以前曾经在该公司干过,但是后来离职了。“他是我们员工李某的朋友,李某说,他下班后,让郭某穿着他的衣服去收费。”在这份证言中,公司主管表示,本来按照规定收费员应该在晚上6点下班,但是如果收费员自己愿意,也可以自行加班,多收钱。
杨胄的辩护律师说:“由此可见,被害人并不是正规的收费员。而且从被告人两次返回现场,他的主观心理并非要将被害人杀死。”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