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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惩处失信被执行人党员 开除党籍18人

2014年09月29日 19:1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党委组织部门、法院将党员的先进性建设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有机结合起来,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4月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联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党员惩处工作,通报失信被执行党员73人,核查后开除党籍18人,劝退2人,限期整改39人,促成14人履行债务,效果良好。

  余杭区主要做法:一是梳理失信被执行人党员名单。该院执行局梳理了近三年来失信党员名单,包括下落不明和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党员,并由政治处核实后统一报区委组织部。二是规范查处核查程序。由区委组织部会同该院和失信党员所在镇村、社区,共同对失信党员进行情况核查,确认下落不明和履行能力情况,并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依据党记决定惩处措施,层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区委组织部将惩处情况定期反馈法院。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该院与区委组织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结合党员情况排查和每年7月“党建月”活动,定期开展失信党员排查处罚工作。

  余杭区党委组织部门、法院的做法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给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党员施加压力,在社会上和党组织内部给予双重曝光,用党纪和国法双重约束,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这既是对于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更会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促进形成诚实守信、自觉履行义务的党内环境和社会环境。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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