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高新区原主任雷霆滥用职权受贿获刑6年
2014年09月30日 09:16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党工委原副书记雷霆因滥用职权、受贿获刑6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披露了这一消息。
据通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昌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工委原副书记雷霆滥用职权、受贿案,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雷霆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2014年7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江南都市报记者龚汉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