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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口一银行业务员骗取10名客户44万余元

2014年10月09日 16:2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存了数万元,取钱时发现钱没了,办了保险业务,到头来却发现账户里保金没了。龙口某银行业务员刘某通过骗取客户保单、身份等,私自为客户办理存单挂失、保险金退还手续等手段,偷了十名客户共计44万余元的存款和保金。目前,刘某已被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龙口的王女士最近遇到件糟心事,2012年11月她在某银行存了4万块钱,可取的时候却发现钱没了。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王女士当初在办理存款业务后忘记了取款密码,在银行业务员刘某的协助下,办理了存单挂失,并存到了自己的保险存折上。王女士当时将保险存折和密码都交给了刘某,请刘某代她办理其他存储业务。

  可事实上,刘某并没有按照王女士的要求为她办理业务,而是把这笔钱取了出来,用于赎回自己被抵押的轿车。

  刘某监守自盗不是第一回了。2011年底,刘某曾利用为市民刁先生办理保险的机会取得了刁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私下给刁先生办理了存单挂失手续,然后将刁先生存单里的八万元存款取出后挥霍。

  上当的,远不止这两名客户。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刘某在龙口某银行担任业务员期间,为完成保险任务,先后为李女士、徐女士、刘先生等10人办理了保险业务。2012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间,刘某采取骗取保单、身份证等私自办理保险金退还手续的手段,或采取虚构续交保费事实的手段,骗取李女士、徐女士、刘先生等人的存款和保金共计441188.56元,涉案赃款均被其挥霍。

  直到案发前,这10名受害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账户里的保金被人给取走了。

  据了解,为获取受害人信任,刘某还盗用单位的业务专用章伪造了文件,进而骗取受害人的保险金。由于该银行的保险业务属于代理性质,所以银行也不会出具相应的保险手续,但却有好几名市民到该单位龙口支局咨询类似情况。这种不正常现象引起银行领导的重视,并报了警,刘某职务侵占、诈骗案就此东窗事发。

  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龙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市民:在办理保险、证券、基金等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相关证明材料的真伪,认真研读合同条款,不要随意向他人泄露自己的银行密码等关键信息,以免落入他人设下的“理财陷阱”。(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王蕾 陈一梦)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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