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南一男子因家庭纠纷点火泄愤 用煤气喷民警获刑

2014年10月10日 09:38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海口男子邓某伦因家庭纠纷在家中点火泄愤,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后,该男子还搬出煤气瓶并打开,导致煤气喷向民警,并迅速蔓延至整栋居民楼。10月9日,南海网记者获悉,龙华区法院一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邓某伦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4年3月21日15时许,邓某伦(现年41岁,海口市人)因家庭纠纷,在海口市新华南路7号海南日报宿舍3栋101房家中点火泄愤。公安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当民警接近邓某伦家门口时,邓某伦搬出一瓶煤气冲到房门口并打开煤气与民警对峙,且手中拿着打火机威胁民警要点燃煤气。民警用铁叉将邓某伦手里的打火机打掉在地,准备控制邓某伦时,邓某伦用一把撬棍打破煤气瓶顶部,导致煤气喷向民警,并迅速蔓延至整栋楼。后民警将居民疏散,并关闭整栋楼的天然气管道及电源。邓某伦与民警对峙过程中,多次打开煤气,手持水果刀和打火机威胁民警。当日17时20分许,消防官兵用高压水枪稀释煤气,强行进入邓某伦家中将其制服。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伦以故意打开煤气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予惩处。(记者刘麦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

【编辑:和星晨】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