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男子一周6次入户盗窃被捕 所获财物价值仅70元

2014年10月14日 15:4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两男子一周内6次入户盗窃,所获财物价值70元,近日,这两名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丰台检察院批捕。

  据丰台检察院检察官介绍,2014年8月,公安机关先后收到六家事主报案,声称发现家中有被人翻动的痕迹,但多个事主家中并未丢失财物,仅有事主师某家丢失两盒黄果树香烟(价值人民币10元)以及人民币60元,总价值不足百元。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甲和王乙,二人皆为无业青年,因生活拮据“想弄点钱花”,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连续实施了6起入户盗窃。

  该院检察官解释,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尽管本案中两位犯罪嫌疑人盗窃赃物不足百元,但根据刑法修正案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他说。

  上述检察官说,之所以对“入户盗窃”定罪如此严格,意在加大对居民住宅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保护力度。“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记者李宁)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