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加工非法象牙窝点被破获 灌醉买家再交易(图)

2014年10月15日 09:4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被查获的象牙制品作坊地点十分隐蔽。 记者顾展旭摄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森林公安分局获悉,民警成功端掉一个加工非法象牙的窝点,查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现代象牙制品共计约重83公斤,价值约340多万元,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警方发现,为防止买家泄密,每次非法交易的时候,买家往往被灌醉,兜兜转转一番后才交易。

  9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天河沙太路某小区成功破获一起特别重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见本报2014年9月17日A21版《天河小区藏象牙》一文),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

  根据朱某交代的线索,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珠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大力配合下,迅速赶赴珠海斗门区侦查。但是民警发现,顺藤摸瓜找加工点就如大海捞针——原来,每次朱某来到珠海交易往往一个人,均系晚上交易。事先,他会被安排到一个餐厅与上线见面,谈妥条件后就开始大吃大喝,待到朱某有8~9分醉意的时候,宴席方散。

  随后,作为下线的朱某不能自己开车前往加工场所,那里被上线视为绝对禁区,是一等一保密之地。那怎么办呢?上线会安排朱某坐在车上,利用夜色兜兜转转好一番后,才来到一间出租屋交易。在头晕晕的状态下,朱某坦承对具体位置一无所知。

  根据朱某交代的情况,民警认为,出租屋不是加工场所,但是至少应该离加工场所比较近,或者是与加工场所有关联的人的住址。于是,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广州市公安局某处、珠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大力配合下,通过特殊的侦查手段迅速排查出犯罪嫌疑人黄某的身份、住址及使用车辆等重要信息。

  9月26日8时30分,广州23名民警将黄某(男,45岁,广东连州市人)抓获,并循线至白焦镇虾山村15号的黄某出租屋内依法进行搜查,发现了象牙制品加工厂,并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雕刻工人莫某(男,31岁,广东佛山市人)。(刘幸)

【编辑:高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