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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能帮人撤销网上追逃诈骗逃犯百万元(图)

2014年10月16日 03:1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男子称能帮人撤销网上追逃诈骗逃犯百万元(图)
沈某在法庭上。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淑玲)今年50岁的上海人沈某称朋友檀某(另案处理)是中央督查办副部级干部,可帮被害人姜某撤销网上追逃,先后两次向姜某索要费用共130万元,后退回30万元。因涉嫌犯诈骗罪,昨天上午,沈某在海淀法院受审。他当庭认罪,将面临10年或以上刑期。

  据海淀检察院指控,2010年9月,40岁的姜某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网上追逃。沈某向其称檀某是中央督查办副部级干部,能帮忙撤销网上追逃。他先后于2010年9月30日、2011年1月19日,以请托为由,向姜某索要费用分别为80万元、50万元。沈某将其中的30万元交给了檀某。

  庭上,海淀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闫莉当庭出示了相关证人证言,并建议量刑判有期徒刑12至15年。

  沈某当庭认罪悔罪。但他辩解称,他和檀某认识多年,是檀某自己称是中央督查办副部级干部,可以帮人撤销网上追逃,钱也是檀某让要的。130万元到手后,他将其中的30万元交给了檀某,带檀某两次旅游花了20万元,自己岳母生病花了10万元,其他都因私事花掉了。事发后,檀某退回了30万元。

  “我向你说一句,诈骗金额达50万元,刑期为10到15年,你今年都50岁了吧,你称不知檀某真正身份,其实只要一核实就知道了啊,”负责该案的法官于洋在审理中教育沈某称,“被害人姜某本身请托就是违法犯罪,你认罪态度好,法庭会综合考虑,但你不要抱有幻想,你的刑期不能低于10年。”

  >>庭后追访

  “没核实朋友身份是投资圈潜规则”

  “我这个人有点儿江湖义气。”昨天庭审结束后,沈某接受记者采访称,他参军5年,退伍到地方后经商,2005年认识了檀某,而自己投资了600万元的公司,也是基于檀某告诉他,要一起做民政部一养老基金项目,“2009年成立的公司,现在全赔完了。”

  沈某称在投资圈有一个不成规则的规则,就是投资基于信任,不信任不投资。

  也正是基于对檀某的信任,自己才没有去核实他的身份。

  至于其索要到130万元后,为何只给了檀某30万元,沈某称,是檀某要求钱先放他这儿。

  沈某称他一直很尊重檀某,认为交到一个真正的朋友不容易。他认为自己是智商高、情商低,所以才被朋友“骗”了,“但是我仍然觉得,投资基于信任,这个规则是对的。”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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