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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居委会副主任向海关人员行贿获刑2年

2014年10月16日 10:4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原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居委会副主任陈建华,利用轿车和商务车多次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为顺利通过海关检查,陈建华向时任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的工作人员行贿。前日,盐田法院对被告人陈建华犯行贿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陈建华表示考虑后将决定是否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为顺利通过海关检查,陈建华给予旅检四科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人民币92500元,其中给予郑某某人民币44500元、符某某人民币7500元、卢某某人民币6600元、沙某人民币10500元、陈某某人民币12900元、黄某某人民币10500元。

  2014年1月3日,陈建华主动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建华为谋取违法利益,多次给予多名海关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建华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自己的行贿行为,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陈建华为进行走私活动,多次向多名海关工作人员行贿,应酌情对其予以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王纳 通讯员李欣怡)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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