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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男子非法收购7吨多红豆杉获刑

2014年10月16日 16:31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新都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收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的犯罪嫌疑人陶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8月18日,陶某某以8.5万元的价格从江油市一名男子手中购买了7吨多红豆杉,共计70多节。经新都区托运至浙江时,在新都区物流园区被民警挡获。后经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涉案木材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豆杉,涉案木材材积达6.331立方米,案情重大。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一般成树要生长100年—250年。查获的红豆杉直径在10厘米—20厘米之间,至少需要50年—60年才能长成。

  本案提请批准逮捕后,新都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及时提讯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承办人了解案件情况,帮助公安机关补充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陶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购买的证据等关键证据,最终本案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依法从快对犯罪嫌疑人陶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新检宣 记者 姚晓熙)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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