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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研究生拒绝地铁安检打伤民警 被判缓刑

2014年10月17日 16:1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轨道交通妨害公务案,上海某大学女研究生唐某拒绝地铁安检,打伤民警,被当庭判处拘役5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还向媒体通报了今年3月以来上海轨道妨害公务犯罪审判情况。

  今年6月的一天,急于赶路的女研究生唐某在本市轨道交通16号线某站进站时,拒绝接受例行安检并欲强行通过闸机进站,执勤民警闻讯赶至站厅,劝说唐接受安检,唐不予配合仍欲强行进站,民警再次将其拦下,唐突然甩手挥打民警脸部并踢其腿部,导致其软组织挫伤。在被强制带离现场接受调查的途中,唐又将前来增援的另一民警戴在肩上的警用电台摔在地上。案发时,现场有大量乘客滞留,严重影响地铁正常运营秩序。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系初犯,到案后有一定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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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受理妨害公务案件13件

  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通报,自今年3月起,该法院开始受理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半年来,已受理发生在轨道交通运营内的妨害公务案件13件,涉案被告人17人;审结12件12人,均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罚。“在运营区域内发生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现象比较突出,不仅妨碍了国家机关对公共交通的管理活动,也对轨道交通安全顺畅的运营秩序带来严重的影响。”该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妨害公务的起因均由拒绝地铁安检而引发。在审结的12起案件中,各被告人对地铁工作人员或公安民警依法进行的安检工作均抱以抗拒态度,几经劝说仍拒绝配合,继而采取过激行为对抗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并对正常运营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而拒绝配合安检的理由都是认为安检“没必要”、“太麻烦”。在此心态下,其往往对自身行为的失当性缺乏正确认识,导致情绪激动、行为失控而触犯法律。

  另外,被告人均实施了暴力行为,并致公安人员受伤。12起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是采取以暴力行为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情节较为恶劣,且都导致执法人员受伤。

  据了解,今年以来,上海轨道交通各站点共检查各类箱包、物品1.34亿包次。查获各类违禁品、危险品9857余件,其中烟花鞭炮4.2万余响,汽油、酒精油漆692.6升,管制刀具3406余把,仿真枪158支。公安机关在例行安全检查中,已抓获在逃人员逾50人。该法院相关负责人提示:“为了人民群众出行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广大乘客理解、支持和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并自觉维护安全检查秩序。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实习生 李姗)”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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