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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主动发布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2014年10月21日 10:3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力推进深化检务公开工作。

  记者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已确定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南宁、桂林、梧州、百色、崇左市等五个地市级检察院及所属部分基层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广西各级检察院除了全面公开综合性检务信息之外,正逐步细化和规范拟公开的检务类别及内容,依法主动在检务接待综合大厅和网上公开诉讼程序、诉讼期限、办案流程、案件处理情况、法律文书、办案纪律等信息。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各试点检察院,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在审批后主动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对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刑事抗诉书、除职务犯罪案件以外的不起诉决定书等也要在网上公开;检察机关在作出重大工作部署、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之前,还将公开征求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的意见建议。此外,广西检察机关正在建立民意收集转化机制,开展第三方测评工作,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评价,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据悉,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先后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工作方案和分步实施的意见,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执法办案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一批法律文书等综合检务信息,在检务接待综合大厅设置案件查询系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列席案件论证会等等,取得了明显成效。(记者邓铁军)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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